本报讯 (全媒体记者林婷玉 誉建业)“救救我们一家!”近日,环卫工人汪琴向本报爆料,其父母在同一家公司做环卫工,父亲因热射病偏瘫在床,母亲被公司委派照料丈夫,却因突发脑出血生命垂危。汪琴与该公司协商垫付医疗费未果,目前经济十分拮据。对此,本报记者深入采访调查。
环卫工被公司安排
照护时突发脑溢血
据汪琴讲述,其59岁的父亲汪正清和55岁的母亲刘丽琼都在广州市海珠区聚隆市场经营管理服务部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做环卫工。去年7月25日,汪正清在上班途中突发热射病,被送进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治疗,随后辗转多家医院进行康复治疗。同年8月4日,公司领导协商决定,为节省护工费用,委派劳务工刘丽琼担任汪正清的护工,夫妻俩工资照发。
天有不测风云。2022年年底,汪正清在治疗期间“阳”了,新冠病毒感染导致的发烧和治疗的痛苦让其整晚都睡不好觉,也让一刻不停照护其的刘丽琼身体每况愈下。2023年1月8日,“复阳”的刘丽琼向公司申请休假一周,请公司帮忙另找一位护工。但公司以刘丽琼到退休年龄为由,表示如果要找其他护工,只能将其辞退。无奈,刘丽琼只能硬着头皮继续照顾老伴。
1月19日中午,广州慈惠医院巡床医生准备给卧病在床的汪正清体检,发现陪床的刘丽琼不省人事,随后紧急将她送往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总医院。当晚6点,刘丽琼依旧昏迷。情况紧急,医院优先安排进行手术,术后发现她脑出血容量已超100毫升。直至记者发稿时,她依然昏迷不醒。而病房外,她的女儿汪琴正为医疗费发愁。
随后,汪琴在“水滴筹”平台筹集治疗费用,但一周内只筹集到1.7万多元善款。在手术治疗等费用面前,汪琴形容不过是“杯水车薪”。而按照医生的转述,刘丽琼在手术后,哪怕最好的情况,也是100%偏瘫和失语,加上重病在床的汪正清,夫妻俩均无自理能力。
记者从手术支出明细看到,从1月19日到2月14日,刘丽琼的手术费用累计13.7万多元。“事故发生以来,我向亲朋好友借钱两万元,但目前依然欠费9.7万多元。”汪琴说,这笔医疗费持续累加,经济拮据的她感到心力交瘁。
向公司借款垫付医疗费未果
汪琴认为,其母亲刘丽琼是按照公司要求,在工作时间内照护丈夫汪正清突发脑出血的,理应算作工伤。
2月5日,汪琴首次和公司就刘丽琼脑出血事宜联系沟通。汪琴表示,希望班长和公司协商,帮忙补上治疗欠费,但班长只表示让其讲清楚诉求。2月9日,汪琴联系公司负责人张某及法务,希望公司能以借款的形式,先垫上部分医疗费用。公司则回应,已将汪琴一家的诉求传达给股东,待股东商量后再定夺。
然而,大半个月过去,公司再无后续回应。在汪琴看来,这是在推诿,“他们不承认派遣我母亲做护工的事实,还说医药费要全靠我们自己想办法。”汪琴并不接受公司的推诿,父亲的治疗本就让她不堪重负,加上她的两个孩子在读小学;她的妹妹也才刚参加工作、无力支持治疗费用。
2月23日,记者跟随汪琴来到位于广州市海珠区聚德西南路6-7号的聚隆市场经营管理服务部,向公司借钱垫付部分医疗费用。公司负责人张某表示,已将汪琴的需求转达给股东,具体结果由股东商量。而对于汪琴指责公司如果请护工就辞退刘丽琼的说法,张某予以否认。截至记者发稿时,刘丽琼的医疗费用欠款累计20多万元,而公司对职工家属借钱垫付医疗费的求助没有最新回应。
律师:家属可申请工伤认定
刘丽琼被公司委派为护工,照护期间突发脑溢血,是否属于工伤?广东英兰律师事务所杨家强律师告诉记者,刘丽琼长期一人护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病人,导致其护理过程中突发疾病;其突发疾病与超强度护理工作有关。杨家强律师建议刘丽琼家人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,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、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。
杨家强律师认为,刘丽琼作为外来务工人员,虽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,但与用人单位仍形成劳动关系,没有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,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工伤。但能否被认定为工伤,有待人社部门的决定。